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事侵权。看行为性质与损失数额。
1、如果是寻衅滋事行为,有证据证明任意损毁2000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2、如果是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有证据证明毁坏5000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安徽的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因为嫌狗太吵了,就去买了老鼠药,把老鼠药参杂在了小区垃圾旁边的剩饭剩菜里面,所以小区内很多宠物狗,误食了这些剩饭剩菜,最后导致中毒而死,警方判定老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安全,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老人的行为做法真的不妥,宠物狗是小区居民的私有财产,老人的这种行为就相当于损害了小区居民的私有财产,而且把老鼠药撒在小区内的垃圾桶、蔬菜叶上,同时也对小区内其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宠物狗是一个家庭心爱的家庭成员,是家庭成员的朋友,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宠物狗中毒而死,大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我体会过这样心情。我家曾经养过一条小狗,我很喜欢它,它很乖,很听话,是我们全家人的朋友。不过,自从它那天中午出去玩了之后,回来之后就不停的呕吐,过了没多久就发出?呜呜呜呜?的声音,然后全身抽搐,我和爸爸赶紧送它去宠物医院,结果最后还是没能把它救过来,医生说它说被毒死的,中毒太深了。
我难过得哭了很久很久,把小狗带回家后,我爸爸把小狗埋了起来。小狗死后,我一度不想再养任何宠物,那么失去一个朋友的痛苦的感受,我不想再体会第二次。所以我很痛恨那些毒杀宠物的人,有事好商量,为什么非得采取这么极端的做法呢?此外小区内的小狗的确很多,所以需要小区做好对狗狗的管理,物业需要加强管理,可以出具相关的管理条例。
此外狗狗的主人们也要做好相关的措施,防止狗狗乱叫,尽量不要让狗狗扰民,养狗是人的自由,但同时也需要文明养狗,毕竟社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因为宠物狗的存在,也给一些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影响,所以狗狗的主人们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在家里面要看护好狗狗,尽量不要让狗狗乱叫。另外再遇到问题的时候,尽量不要采取极端的措施,要理性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否则不但会给自己,也会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胡某毒杀22条宠物狗的行为,实在是不应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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