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能寄活体快递。我国《邮政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禁止寄递各种活的动物。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中,关于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物品第六类,明确提有“各种活的动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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