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地区开展饲养犬只业务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农村饲养的动物如下:
* **猪。**
* **牛。**
* **羊。**
* **马。**
* **骡。**
* **驴。**
* **狗。**
* **鸡。**
* **鸭。**
* **鹅。**
* **兔。**
* **鸵鸟。**
* **鹿。**
* **驴。**
* **狐狸。**
* **蝎子。**
* **梅花鹿。**
* **豪猪。**
以上提到的都是农村中常见的饲养动物,不同地区还会根据当地气候环境等情况,选择适合饲养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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