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宠宠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根据法院公告详情,吴泽林: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宏宠宠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吴泽林合同纠纷[(2021)渝0108民初932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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