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们名字,一口一个“死的狗”“活的狗”至少是我觉得不太礼貌,他代指守护她的狗,她代指死亡的那只,
动物和儿童一向重感情,只是儿童后来看到了社会的丑恶,最终变得绝情
他一定守护了很久,或者后来会守护很久,我们可以展望一下他的结局,他最后怎么了?是因为流浪被饿死?感染疾病死去,还是重蹈她的覆辙,被车撞死,这一次,不会有狗,不会有人在大马路上傻傻地守护他,守护他们,那个撞死她的司机,是不是真的连狗都不如?他们可能没有血缘关系,可能只是在一起找吃的,可能仅仅相处了一天,他便守护她那么久,而那司机呢?活生生撞死了她,就那么轻悄悄的走了,心中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甚至觉得“嘿!这死狗挡了我的路,我没把她碾碎已经很慈悲了……”“大早上的见了血,真是不吉利……”中国的动物法,真的很欠缺,不说没有动物保护法,单是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还有些许漏洞,就可见一斑,比如最近的宠物猴,农民吃老虎,打死豹猫误以为是家猫,国民根本意识不到他们是一个生灵,法律意识真的很低
这里请原谅我崇洋媚外,这是事实,国外很多国家做得比我们好,而且不是一点点,比如美国有完备的保护动物的法律,虐待、遗弃小动物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
以前有个帖子,楼主是海外党,因为自家猫抓了一只野鸟,并且弄伤了,貌似要拘留(TAT忘了),然后大家出主意,最后好像是说“捡来的鸟,本来就是伤的”混过去了
以前有个新闻,或许现在还搜得到,英国一名大学生酒醉之后拿舍友饲养的宠物仓鼠下锅,被判罚金和劳役。警察说,怀特当时已经酒醉到几近疯狂的程度,问他的姓名他竟然回答他叫做一二三四。怀特向法庭认罪,表示他的行为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楚,被判罚做120个小时的无偿社区服务,并罚款1,000英镑。
扯的有点远,就这样吧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